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合同制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
(一)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化学、环境、法学专业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与应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6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技术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598376548@qq.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手机号码”字样。
四、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入围者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报名时间结束后两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笔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并公示结果,有违法犯罪记录、曾被开除公职或按相关规定属于应回避人员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经研究确认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面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750-229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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