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处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2名)
(一)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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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办公室行政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行政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擅长公文写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职责:
1、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完成相关文稿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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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宣传拓展专员(1名)
(一)招聘对象: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职责:
1、完成公证法律服务宣传和拓展工作;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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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及相关资格材料投递至邮箱kpsgzc@163.com,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命名。
(三)录用方式:
我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后将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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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开平市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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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面议;
(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双休、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餐补、绩效奖金及购买企业年金等待遇;
(三)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供长期职业发展晋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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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0-2338783 (请上班时间致电)
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开平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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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本次公告由本处依法解释。
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