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社会人员”“不限”两类。
(一)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统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其他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6)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8:30—10月30日16:30时。
网上报名:请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清晰无遮挡),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文件名命名要求:姓名+应聘职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附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学生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或累计2次缺考考试,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请密切关注招聘单位官网/公众号/公告栏及其他方式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台山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卫健局受理,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表》,市卫健局联系电话:0750-5559807。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